
「起雲劑含DEHP塑化劑」這陣子吵得沸沸揚揚,害我這種每天無飲料不歡的人,連續好幾次都在7-11的飲料架前躊躇不前,連去小吃攤都在擔心蘋果西打能不能喝?問了身邊常關心新聞的人,也沒有一個說得出到底有沒有一份完整的有毒清單可以讓我去仔細研究一下,逼得我這兩天只好抽空把相關新聞大致看了一遍,看完心裡真是很納悶「我們的政府,怎麼可以如此無能?而這些業者,可否不要假裝無辜?」
早在民國八十八年政府就將「DEHP塑化劑」列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先不管那些什麼著名學者的馬後砲什麼討論了十幾年,一直建議政府應該列為第二類管制的狗屁,既然你早知道那為什麼不想辦法?而政府既然設置了管制法令,那為什麼一開始就沒有徹查出起雲劑有使用塑化劑的可能呢?這如果不是現有行政體制的流程問題,就代表當初的執行者有失職的嫌疑,那媒體那麼愛報導這則新聞,為什麼沒有把這個疏失拿出來討論?每天都在報導一些新查出的廠商,找一些醫生學者說台灣人以後都生不出小孩,或是生兒子沒有小雞雞之類的,請問媒體們,你們真的沒別的事情做了嗎?
十二年後的今天,政府在誤打誤撞的發現原來「起雲劑有含DEHP塑化劑的可能」,才開始雷厲風行的展開調查,然後設下D-day要求所有業者配合查辦,但政府連這樣一個擦屁股的動作也做不好,從DEHP一個,增加成DINP、DNOP、DIDP、DBP、BBP,做事也不做乾脆,要查也不查清楚,上架後又要業者再下架,然後配合檢驗人員又不夠,怎麼看都很懷疑我們的政府到底有沒有用腦?然後那些業者也不要譏譏歪歪的猛抱怨,如果真的驗出來不含有這些成份的業者,理當要向政府求償,而驗出來有以上成份者,先不提你有什麼資格抱怨,還想要對那些起雲劑供應商提告,試問在於原料提供上面,有添加DEHP塑化劑的起雲劑比較穩定,難道購買原料的時候買賣雙方會完全不清楚?說出來誰信啊?自以為裝成無辜受害者就有用嗎?
在於整個事件的事後處理,弄得政府好像大張旗鼓的重視此事,其實不過是在敲鑼打鼓的試圖彌補之前的疏失,想要挽回國民的信心,實在可笑至極。而我們的小馬哥在於媒體追問:「總統吃過塑化劑產品嗎?」他回應:「我不曉得哪一類有,也許有吃過,大家千萬要小心。」,為什麼呢?當然因為這個名單實在落落長,甚至沒人敢背書是否後續還有任何食品有被添加塑化劑,而在政府明顯無妥善規劃可以一次性完成此行動時,在網路的資訊發佈就相對重要,這裡面又有幾個可笑的狀況。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和「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皆設有「起雲劑DEHP污染專區」
竟然沒有RSS,或任何訂閱模式,偏偏這又是一個對於全體國民需要持續獲得的資訊,這類資訊當然希望以官方第一手內容為主,而不能訂閱就只能仰賴新聞媒體的煽動報導?!
食管局成立「起雲劑DEHP污染專區」,臉書開放民眾諮詢
相當不錯的立意,既然無法訂閱,那我們加入這個粉絲專頁也可以變相的取得相關資訊,還可以解答我們心中的疑惑,但點進來一看,我們忙碌的食管局根本就沒有在回答網友的問題,不知道的人還真分不出來這是官方經營,還是網友自營的,自以為走在潮流尖端,但卻成為笑柄。
起雲劑產品封存、下架清單
可以線上PDF 閱讀,也可以下載,但大家可以發現有一大堆不同的表格,好不容易找到一份應該是最新又最完整的資料表格下載,看除了一些知名品牌看完之後可能對於瓶身和包裝有一定印象外,光是看到芒果汁就有個好幾種,試問可否附上一張圖片讓我們更可以知道是否家裡的冰箱還有一瓶呢?而那些濃縮糖漿到底被運用在多少種產品,為什麼不能一併註明給我們這些無助的小老百姓?
Android推出塑化劑污染食品檢測軟體
民間自發的app,還可讀取條碼,但由於瓶裝尺寸的各條碼不一,目前仍沒有完全建檔,而這由民間主動釋出的資源,政府也不願意開放資料API 讓民間協助開發,這種政府還能讓我們有什麼期待?!
昨天實在嘴饞到受不了,站在7-11 的飲料櫃前,我實在很疑惑架上的飲料到底哪些是合格的,後來秉持著死不了的自我安慰心態,還是買了一瓶爽健美茶,回辦公室看著瓶身,左看右看也沒有找到一個貼紙或標示證明這是一個合格飲料,相信成份中也不可能標示塑化劑吧?!
我相信7-11 一定有在店頭做相關的聲明,但我非常確定我在飲料櫃前完全沒有看到,後來忍不住又回去了7-11 店內逛了一圈,直到走出門口才發現原來是貼在電動門上,不提每天開開關關電動門的標語有誰注意的到,何況在夏日大家的心態應該都是趕快進去吹冷氣,當然以這個正中無懈可擊的位置,應該是有代表著7-11 的重視程度,但這個配色和呈現,感覺卻少了點誠意。
對於政府、飲料商和通路商三方來說,政府對於黑心業者和不合格的飲料商進行懲罰,但為何沒有協助合格的飲料商和通路恢復消費者信心呢?也許是一個合格貼紙由現有通路商配合協助,讓消費者可以藉由最直接的通路獲得一個安心的購買經驗,何況本來就是政府的無能導致整體飲料消費市場下滑,那政府為什麼不站出來快速協助呢?反正我們納稅人的錢成天都拿來花在一些無路用的地方,為何連一個基本的民生消費事件都無法讓我們感到安心?
而這個事件的兩家最大當事人賓漢、昱伸的老闆,依照法律最重可處5年及3年徒刑的詐欺罪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在這樣的法令規定下也還真是讓人難以理解,台灣刑法針對毒品相關都處重刑,無非是擔心毒品禍國殃民,殘害我們良好國民的身心健康,但這樣以毒性化學物質波及我們全台可能上千萬人口的事件,卻只有這樣巨大的落差?我不是鼓吹要將兩位老闆判處重刑,只是好奇我們台灣的立法人員心中的那把尺到底在哪裡?層出不窮的類似事件確實造成了大家的反感,難道在於立法規定上面沒有辦法在更為完善嗎?
對此事件也許因為資料收集的不足,判斷上可能有失偏頗,但完全只是個人對於政府的無能感到氣憤,如果有不正確的地方歡迎指證。
- May 30 Mon 2011 17:59
淺談「起雲劑含DEHP塑化劑」事件







